央廣網北京4月10日消息(記者安垚)據湖北荊州住房公積金網站消息,近日,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了十條惠民新政。
2022年荊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臺“黃金十條”,2024年荊州住房公積金“新十條”的發布,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就地城鎮化中的民生保障作用,更好地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此次公積金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放寬了公積金繳存限制;二是進一步放寬了公積金提取條件;三是進一步拓寬了公積金惠民服務項目,四是優化了服務網點,在荊州城區合作銀行網點內設立專門的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更加方便市民就近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
“新十條”具體內容如下:
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
按照自愿原則,鼓勵縣城返鄉就業創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農業轉移人員以及新市民、青年人中的靈活就業人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荊州市市轄區內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支持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商品房時,實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
全面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及繳存地限制
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受戶籍及繳存地限制,且享受本市繳存職工同等貸款政策。
進一步放寬“商轉公”限定條件
將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時間早于或等于商業貸款發放時間放寬到不晚于商業貸款發放時間兩年內,商業貸款尚未結清的期房和現房均可辦理“商轉公貸款”,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實施住房公積金“認房不認貸”
繳存人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商品房申請貸款時,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無自住住房,認定為首套住房;繳存人家庭在荊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已有一套自住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不向第三套及以上繳存人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維持不變。
進一步放寬“一人購房全家幫”政策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限制,繳存人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同時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放開下崗失業人員公積金提取條件
戶口在荊州本地,下崗失業或離職且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保留下崗失業男職工年滿50周歲或女職工年滿45周歲可銷戶提取個人公積金的政策。)
支持提取公積金用于大病醫療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大病醫療。
增設公積金銀行服務點
在荊州城區合作銀行網點內設立專門的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服務點除在正常工作時間外,還可在休息日以及工作日的午休時間為繳存人提供公積金提取、按月還貸對沖申請(取消)、個人賬戶轉移等個人業務,以及單位開戶和信息變更、職工增減、基數調整等對公業務辦理。
延長《關于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荊金〔2022〕24號)實施期限
延長《關于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荊金〔2022〕24號)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編輯:蔡文斌)